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依据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规定,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也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的总股本418,136,864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6,901,898.24元,占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8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届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位居第二,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电线电缆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器材,是电气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其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及海洋工程、工矿等领域,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我国线缆行业经历数十年的快速成长期的发展,已经迈入了成熟期的发展,如今是退出企业增多、新进企业少,技术与规模入门门槛提高,产品同质化严重,传统产品毛利率较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其企业的发展更直接地体现在基于效率的竞争结果,覆盖全过程的精益化管理重要性愈发突出。在规模市场上其成本竞争能力处于行业效率前沿、在个性化市场上研发及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处于行业效率的前沿。虽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进入成熟期,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仍有一点差距,目前国内行业前十名企业的市场占有率10%左右,而美国前十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日本前七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法国前5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随着我们国家市场监管约束趋于完善,优胜劣汰机制越发显著以及行业发展规律,将进一步压缩低效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市场和资源将进一步向具有质量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能力和成本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且将持续较长时间,最终实现较高集中度。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在国家层面,国家给予“新基建”(新基建是以新发展为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水平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最重要的包含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道、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等重点战略的政策以及资金扶持。在“十四五”纲要中,提到了优化国内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的比重,建设智慧电网和超远距离电力输送网,推进电网转型升级。
展望“十四五”,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坚持创新在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要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升企业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发展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以及坚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补齐短板。“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优化城镇化布局、加快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群和中小城镇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随国家“双碳”战略推进、新能源市场爆发式增长、新基建投资的兴起,电线电缆行业规模将持续不断的增加,电线电缆市场发展前途广阔。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对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十三五”规划及有关政策对新能源发展的大力扶持,同时伴随着全国范围内的电力需求持续增长,我国海上风电行业迅猛发展。中国于2021年首次超越英国成为全世界海上风电累计装机顶级规模的国家,并在2022年继续保持了这一地位。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白准确地提出要积极地推进东南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国规划了五大千万千瓦级海上基地,各地出台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模已达8000万千瓦。
2023年5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 2023 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首次开放国管海域的项目竞配,预选项目15个,容量16GW,再从中遴选出8GW项目作为开展前期工作的示范项目。此外,山东、广西、江苏、辽宁、上海等省份也相继启动了深远海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根据水规总院的数据统计,当前已经并网的约30GW海上风电项目全部位干近海的省管海域,近海海域剩余技术可开发量已不足100GW,而专属经济区及领海外别的海域的深远海海域的理论可开发量有4500GW,其中近中期具备经济开发价值的场址主要位于离岸150公里内,技术可开发量达到300GW。因此,随着各省国管海域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逐渐提上日程,海上风电在“十五五”及以后的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海缆是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底电缆承担着海上电能传输重任,大范围的应用于陆地与岛屿之间/岛屿与岛屿之间的电力传输、海洋油气开采、海底观测勘探、海洋科考、海上风电等海洋领域。由于长时间运行于复杂的海底环境,除需满足基本的电气性能外,海缆对阻水性能、机械性能、防腐蚀和防咬合方面也具有更高的要求,整体对技术和性能的要求比较高,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还依赖专业的海工船。海缆按功能能分为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和海底光电复合缆,其中海底光缆通常用于通信信号传输,海底电缆通常用于电力传输,海底电缆有直交流、动静态,以及单多芯等多种细分产品,满足多种应用场景需要。按照功能分类,海底电缆大致可分为阵列海缆和送出海缆。海缆在海上风电的应用最重要的包含了海上风电风机间传输和海上升压站与大陆之间传输,其中风机间传输电能的海缆称为阵列海缆(也称集电海缆),它能将各个风力发电机进行串联,将风机发电传输到海上升压站,再由送出海缆(也称主海缆)将电力传输到岸上升压站,实现海上风力发电传输功能。
受益于远海化趋势,海缆行业具有抗通缩属性,预计2025年海缆市场规模达到385亿。在风机大型化的趋势下,由于机组台数的减少,大多数的设备和零部件环节的用量都会相应减少,单GW的用量被摊薄,具有通缩效应。海底电缆受益于远海化趋势,随着离岸距离的增加,送出缆的使用长度会提升。同时风机大型化和风场规模化还会促使海缆向更高电压等级、更高价值量的产品迭代。因此海缆是风电行业中比较稀缺的抗通缩环节,未来几年随着海风装机量的迅速增加,以及风场规模化、深远海化等趋势的发展,海缆市场规模将会快速扩容,将推动海上风电实现更高速发展。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过近三十年在电线电缆行业的深耕细作,现在已经成为上海地区顶级规模的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全国最大的布电线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公司产品大致上可以分为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两类线缆又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家装、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海洋工程及工矿、海上风电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及积极的自主创新,公司已拥有5万余种规格的产品,可满足耐磨、耐高温、耐寒、抗拉伸、耐弯折、防鼠蚁、阻燃、耐火、耐紫外光、耐辐射、电磁兼容等复杂使用环境要求。公司部分布电线产品被上海市电线电缆协会评为“五星级产品”;高柔性机器人电缆(耐弯折达2000万次)、高速电梯电缆、军用水密封电缆(耐水压10兆帕)、耐寒电缆(零下80摄氏度)、高能电子加速器用低阻抗直流高压电缆(阻抗低至24Ω,耐压DC400kV)、大飞机用中频充电电缆(反复收放卷绕10000次)等高端特种电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铸就民族电线电缆制造业的脊梁”为企业使命,以“成为国内一流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愿景,始终如一地推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服务为保障”的经营理念,凭借“质量高、规模大、品种全、交货快、服务好”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跻身线缆行业头部。
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供应链管理制度,采购中心与质量中心共同筛选合适的供应商。公司生产线缆需要耗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材、铝材、绝缘料、护套料、铠装料以及一百多种相关辅料,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购买原材料的质量并大大降低采购成本,由公司总经办牵头,采购中心寻找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建立有效的供应商数据库,质量中心对原材料全面检验以保证质量,总经办结合公司生产、库存以及市场原材料价格变更情况,审慎分析市场走势,公司适时进行采购,从而严控采购成本。
主要是以“以销定产、适量库存”为原则。一方面,公司生产部门依据客户订单、销售预测情况、合理库存以及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科学实施生产,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另一方面,在客户对产品有个性化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每个客户订单,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模式下达生产指令单,实行按单生产,满足客户标准及差异化需求。
公司实行以经销、直销相结合的线下销售渠道,以及依托于各大电商平台的线上销售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了完善、便捷的选购服务。
(1)经销模式,公司依托在华东地区的多年经验,选取具有一定业务资源的公司开展经销合作,公司已建立起网点众多、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销售网络。公司的产品通过买断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由公司物流中心安排配送至经销商指定的终端客户。公司凭借建立起完善的存货存储及运输内控相关制度,通过ERP库存集成系统将存货信息与经销商共享,从而实现精准快速交,同时通过良好的服务和大力开发有实力的经销商,充分利用经销商资源,实现销售网络的快速扩张,实现公司销售业绩持续增长。
(2)直销模式,以销售团队和电商平台(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拼多多等)为载体,直接面向海洋工程、国家电网、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以及其他零散客户进行销售。公司线下直销主要是通过参与招投标方式和商务谈判方式获取各地电力公司、工程用户和其他客户的销售合同,公司直接与大型客户合作和参加重点项目的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线上直销又不同程度的满足了小微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重点工程的横向示范作用和网销纵向市场的下沉,必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广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基于行业惯例,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公司采用“铜材价格+目标毛利率”的定价模式。铜材价随市价波动,通常基于发货/订单/结算前一段时间内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期货交易市场等交易市场的铜材现货或期货价格的均价确定,毛利率则根据加工工序道次、工艺复杂程度、运输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48,408,948.1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189,195.09元,同比增长1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1,432,207.68元,同比下降16.1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箱:。本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长周桂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供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永达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管子房先生;独立董事吴建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中国证券网(),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网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箱:。本公司将于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审慎、合规的进行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相关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有关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等事项,已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在年度报告当中,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监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企业经济效益等指标,结合公司的工资分配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2023年度薪酬合计人民币11,937,259.42元(含税),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7,543,150.14元,监事薪酬合计1,260,155.85元,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合计3,133,953.4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系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公司2024年计划投入大量资金加快产能建设、市场开拓,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及未来的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